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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(2015年-2018年)

发布时间:2017-06-13 14:44:51 发布者:中电新奥
       《广东省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(2012-2015年)》(粤环[2012]75号)印发实施后,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高度重视,各项工作稳步推进,小型燃煤锅炉淘汰、大中型燃煤锅炉治理都取得较好效果,随着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[2013]37号)、《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发改环资[2014]2451号)、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厅转发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粤发改能电[2014]366号)、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(2014-2017年)》(粤府[2014]6号)的颁布实施,国家从能源结构调整、集中供热建设、节能锅炉推广等方面都对锅炉污染整治提出了新的要求,为加快燃料清洁化进程,减少煤炭使用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,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制定2015-2018年整治方案。

附件:广东省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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